在购买保险时,我们会看到一个词叫:投保人保费豁免,一般保险业务员会极力推荐我们附加这项。但很多人不清楚投保人保费豁免是什么意思,不知道有什么好处,那下面我就来跟大家详细说说。
一、投保人保费豁免是什么意思
投保人保费豁免是指在保险缴费期内,若投保人(缴费人)发生合同约定的风险(如轻症、重疾、身故或全残),剩余保费可免交,而被保险人的保障继续有效。简单说,就是投保人出事,保单继续保障,核心作用是防止因缴费人失去经济能力导致被保险人保障中断。
一般投保人保费豁免需要触发条件才可以,一般分为疾病类和身故/全残类以及特殊约定。疾病类是指投保人确诊合同约定的轻症、中症或重疾(如癌症、心肌梗死)时,触发条件,引发投保人保费豁免。身故/全残类:投保人身故或达到全残标准(如双目失明、肢体缺失),可以申请投保人保费豁免。特殊约定是指部分产品包含意外伤残、疾病终末期等,具体以条款为准。
但需要注意仅适用当投保人与被保险人非同一人时可附加,例如:父母给子女投保,家长作为投保人,若发生风险,孩子的保单后续保费免交,保障不受影响。夫妻互保,夫妻互为对方投保人并附加豁免,一方出险后,两份保单保费均豁免。不适用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是自己的情形。
二、附加投保人豁免的注意事项有哪些
1、需通过健康告知并支付保费
投保人需符合健康要求,例如高血压、糖尿病患者可能无法附加。本质是“给投保人买了一份定期减额重疾险”,保费随投保人年龄、健康状况变化。例如35岁母亲为孩子投保,附加豁免每年可能多交500-1000元。
2、缴费期越长,作用越显著
豁免仅覆盖“剩余未交保费”,缴费期越长(如30年交),潜在豁免金额越高。若选择5年交,缴费期短,豁免作用有限。
3、夫妻互保的潜在风险
若夫妻离婚,投保人可能拒绝继续缴费或退保,导致保障失效。建议通过“投保人变更”或“单独配置定期寿险”替代。
投保人保费豁免简单来说就是投保人发生风险后,保费就可以不用缴纳了。适合给未成年人投保(孩子无缴费能力),或者投保人是家庭经济支柱,且保费占家庭支出比例较高的情况下附加。能较大程度,用小额保费转移大额缴费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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